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区域内
(二)项目内容:自动售卖机场地租用投放。
(三)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按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履约情况选择是否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四)经营范围:以自动售卖机形式经营食品、日用品、一次性口罩等物品(不允许超范围经营)。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是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二)报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三)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9台自动售卖机设备和经营管理服务队伍;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价文件的提交
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比选会议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9:30,提交地点为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展览营运部,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
四、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181号行政楼A三楼展览营运部
联系人:李峰 王琳
电话:0574-87052130 87052101
注:具体比价文件详见附件
/ckfile/files/2021-2023年会展中心自动售卖机服务比价文件2021_01_06(定稿).doc